為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辦法》、《關于印發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2010年修訂調整)的通知》(粵國土資利用發〔2011〕21號)、《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清遠市城市規劃區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清府辦〔2013〕19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詳情見附件。
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見,請在2016年5月28日前將意見發送至:清城區重點交通公路建設項目征地拆遷指揮部。聯系人:陳鎮江,聯系電話:3925833,郵箱:zhb3925833@163.com
附件:
關于印發《佛清從高速公路清城段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