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清城區建設用地周轉規模使用方案(清遠市和秧合社農旅項目(二期))》已于2026年1月28日獲得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批準同意。
通過編制建設用地周轉規模使用方案,將清遠市和秧合社農旅項目(二期)范圍線內原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為農用地(園地、林地、其他農用地)的用地規劃用途調整為村莊建設用地(商業用地),現予以公告,有關信息可向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城分局咨詢,咨詢電話:0763-3344020。
附件:清遠市清城區建設用地周轉規模使用方案(清遠市和秧合社農旅項目(二期))公示圖紙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城分局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