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加強森林資源監管,我局根據《關于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清城區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等文件精神,現將清遠市林業局清城分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予以公開。
一、負責森林資源、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和監督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
二、負責林地保護管理,編制修改和審查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依法查處非法占用林地進行非法建設行為,組織協調濕地保護工作。
三、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對非食用性利用陸生野生動物活動實行嚴格審批,指導監督陸生野生動物獵捕、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
四、負責組織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造成的有關林業資源損害進行評估。組織實施林業生態保護補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