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權利:
(1)申請資格:申請人有權申請住房保障,前提是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的條件,如無自有住房、家庭收入和財產低于規定標準等。
(2)知情的權利:申請人有權獲知申請進度、審核結果以及與住房保障相關的其他信息。
(3)提出異議和申訴的權利:如果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有權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異議并得到核實。
申請義務:
(1)提供真實信息:申請人需要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財產、住房情況等,并對此負責。
(2)配合調查:申請人需要配合政府部門進行的調查和審核,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和信息。
(3)遵守規定:獲得住房保障后,申請人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如不得將保障性住房轉租或轉借給他人,不得改變房屋用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