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有關要求,為營造更好的科技創新服務環境,充分發揮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作用,延伸科技創新服務鏈,培育推動我區科技中介服務業市場化、專業化和規范化發展,為創新驅動戰略實施提供有力支撐,現開展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入庫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和條件
(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業科技服務機構
主要包括為企業提供培育、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業服務的科技服務機構,曾在清城區上一年度完成不低于3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或1家高新技術企業成功認定的案例。
(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主要包括具備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運營實施、評估交易、保護維權、投融資等服務資質,提供知識產權代理、法律、信息、咨詢、培訓等服務的科技服務中介機構,曾在上一年度協助清城區企業通過1項發明以上、20項實用新型以上或30項軟件著作權以上的案例。
(三)技術轉移服務機構
主要包括具備技術成果的熟化分析與評價能力,為企業提供跨領域、跨區域、全過程的技術轉移服務的生產力促進中心、技術轉移中心、技術產權交易所等綜合性技術交易機構。
(四)科技金融服務機構
主要包括以科技企業、科技人員、科技園區為主要服務對象,以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資本化為主要目標,開展科技保險、科技擔保、知識產權質押等科技金融服務,為服務對象和金融機構、金融資源之間實現對接提供專業化中介、咨詢的機構。
(五)綜合科技服務中介機構
主要包括為企業提供研發經費歸集、科技項目立項等服務,提供全鏈條科技服務的綜合科技服務模式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
二、征集要求
1.在清遠市內注冊,具備相關專業資質、專業服務能力,成立2年以上;
2.有穩定的工作團隊,具有5名以上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經驗和業務基礎,擁有相應的服務標準和管理制度;
3.申報單位近三年內,在服務企業活動中未發生重大糾紛及違法記錄。
三、征集方式及材料要求
有意開展相關服務工作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需提供以下材料:
1.清城區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入庫申請表(見附件1);
2.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
3.中介機構簡介、服務團隊名單、服務內容(目錄)及收費標準一覽表;
4.近三年來服務成功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業績情況簡介;
5.科技中介機構服務承諾書(見附件2);
6.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請期限
本通知常年有效。
五、提交方式
申請企業需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包括郵寄)至清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并將申報材料蓋章掃描件、Word版文件一并發送至郵箱qcgxj_kjg@gdqy.gov.cn。
聯系人:甘小姐、李小姐,聯系方式:3939219、3939220。
郵寄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東城街道清城區人民政府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