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美佳新材料科技(清遠)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802MA54Y6WJ03
法定代表人:凌曉斌
詳細地址:清遠市清城區石角鎮廣州(清遠)產業轉移工業園廣州路16號華源包裝(清遠)有限公司4棟車間201室
2025年7月4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你公司進行執法監督檢查,你公司正常生產,現場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你公司廢氣排放口(排放口編號DA001)進行采樣檢測,檢測報告(報告編號:XK-250705-01)結果顯示,你公司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為242mg/m3,超出《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非甲烷總烴許可排放濃度限值(80mg/m3)的2.025倍。
以上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實:
證據一:麗美佳新材料科技(清遠)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證明:你公司的主體資格、經營范圍。
證據二:《清遠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勘察)記錄》、《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調查詢問筆錄》、現場照片一組,證明:2025年7月4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你公司進行執法監督檢查,并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你公司廢氣排放口(排放口編號DA001)進行采樣檢測。
證據三:廣東信科檢測有限公司檢測報告(報告編號:XK-250705-01),《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證明:你公司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為242mg/m3,超出《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非甲烷總烴許可排放濃度限值(80mg/m3)的2.025倍。
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建設對大氣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公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應當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遵守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規定。
我局于2025年8月28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清環清城罰告〔2025〕63號)告知你公司陳述申辯權和聽證申請權。2025年8月30日,你公司進行陳述申辯,提出以下意見:1.已更換廢氣治理設施的活性炭,并重新組織檢測,檢測結果達標;2.初次違法,情節輕微,申請減免處罰。
2025年9月30日,你公司在《清遠日報》登報道歉,通過主動公開道歉作出守法承諾。
經我局集體審議,你公司已完成整改并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后果,同時主動通過登報道歉的方式作出守法承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二)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的規定,參照《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第十四條“當事人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前改正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公開道歉申請并在地市級以上主要媒體或網站上公開道歉、作出生態環境守法承諾的,按罰款標準的30%-50%降低處罰;降低后的罰款額低于法定最低罰款額的,按法定最低罰款額處罰?!焙汀稄V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罰款金額裁量表》§3.4.1的裁量規定,決定對你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的行政處罰。
請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清遠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清遠市清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11月14日